关于协助推荐“美国人最喜爱的中国品牌”评选活动参选企业的通知
时间 : 2008-04-16
关于协助推荐“美国人最喜爱的中国品牌”评选活动参选企业的通知
中青企协发[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青企协:
中国青年报社和美中国际商会将联合举办“美国人最喜爱的中国品牌”评选活动。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青企协协助做好参选企业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程序
1.参选企业的推荐条件:
(1)参选企业应为主要生产服装(含家纺)、家用电器、家具、体育用品和电子产品等五类企业,其他类别企业不在本次推荐范围。
(2)参选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主品牌,并在国外具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消费群体,企业近三年在国内外无不良记录。
(3)参选企业应至少有三年产品出口美国记录,并至今依然保持对美国的产品出口业务,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应为当地同类企业中的前10名。
2. 品牌(产品)国内审核
根据各省区市青企协和副省级城市青企协的推荐情况,活动主办单位在初步审核的基础上,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包括商务、质检、卫生、工商等)对参选企业的资格及品牌和产品进行综合审查,并最终确定赴美国参选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名单。届时由主办单位发文正式通知参选企业。
3. 评选程序及表彰
本次评选由主办单位选定的美国调查公司和网站执行。通过对客户的电话调查、入户调查和网络调查等三种方式,获取参选品牌和产品的相关数据。在对调查数据进行必要的加权后,由美国的相关专家和客户组成的评委会评审确定美国人最喜爱的中国品牌获奖名单。在美国的评选期间,组委会将邀请各参选企业派代表赴美(限3人以内),参与整个评选活动进程,参加评选结果揭晓仪式。如参选企业选择,主办单位亦可组织参选企业代表参观考察美国市场的实际情况,与美国相关企业交流,或在美国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评选结果揭晓后,组委会将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届时邀请有关部委领导为获奖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邀请中央主要媒体对颁奖活动进行报道。
4.经组委会确定的参选企业,需交纳一定数额的评选费。如参选企业需赴美参与评选活动,需另交费用(详见附件二)。
二、时间安排
4月10日-4月30日,各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青企协推荐参选企业。
5月1日-5月31日,参选企业品牌(产品)国内审核。
6月1日-8月30日,在美国组织评选,并举行评选结果揭晓仪式。
9月30日以前,在中国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典礼。
参加本次评选的企业由各省区市青企协及副省级城市青企协负责推荐,并填写推荐表,加盖当地青企协公章,于2008年4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至中国青年报社办公室。
中国青年报社联系人:邱春燕
电话:010-64098666/65,51282247
传真:010-5141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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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二ΟΟ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