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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连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的通知
时间 : 2024-08-06

各团体会员单位、中青企协第十二届会员:


2024年7月30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和负责人,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案。根据民政部有关精神和协会新修订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入会标准的十二届会员可自愿申请连任第十三届会员。现开展连任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1.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 遵守法律法规、协会规章制度和相关自律条款,行为符合公序良俗,诚信经营,有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 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取得显著成绩;


4. 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和意愿,愿意为本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5. 中青企协第十二届会员可自愿申请连任第十三届会员;


6. 连任会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 国有企业应为中央企业二级企业以上单位、或省级国有骨干企业班子成员;民营企业应为主要负责人;外资企业应为企业高管;


8. 所在企业在中国注册3年以上(含);企业规模和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成长性和代表性,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小型以上企业规模要求(见附件2);对于符合国家鼓励产业发展方向、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企业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9. 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二、会费标准


符合条件的第十二届会员可自愿申请连任第十三届会员。会员一届五年,会费按届一次性交纳,标准为:10,000元/届。协会将在确认资格后发出收费通知,应在通知发出一个月内完成交纳会费,逾期将丧失会员资格。


三、申请办法


为加强对新一届会员的联络服务,打造会员交流合作的数字化平台,协会将启用“中青企协”微信小程序。符合条件的第十二届会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激活账号,完善个人信息,申请加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三届)”,填写企业资料并签字提交。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提交。


中青企协秘书处将对连任人选进行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会员,发出收取会费通知。十三届会员名单将通过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网站公布。



联系人:

会员事务部:

孙立园 13810564656

张 骋 13701285107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