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招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各副省级青年企业家协会,各中青企协会员: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共青团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协助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青企协号召广大会员企业积极招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招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意义。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事关人才强国的百年大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解决好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对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青年企业家正处在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积极招收大学毕业生就业,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又为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作出应有贡献。
二、大力提供就业岗位。广大青年企业家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适度择才、公平择才、惟才是举,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要积极挖掘本企业就业潜力,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要从大学生的特点出发,提供准确、有效、适宜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岗位。要按中青企协的统一要求,填写《青企协会员企业招收大学毕业生就业岗位登记表》(见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月底前报送中青企协秘书处。要把企业年度用工计划与青企协协助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安排结合起来,经常性向秘书处报送企业招收大学毕业生的有关信息。
三、着力推动岗位对接。中青企协届时将在汇总岗位信息的基础上,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网站的专设栏目及团中央的相关网站面向全国及时发布岗位信息,为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开辟实时联系的渠道。会员企业要组织专人做好求职大学生的联系接洽工作,积极参加青企协组织的专场招聘会、入校招聘会等活动,热心、耐心地做好求职大学生的答疑解惑工作,力争招收到合适的大学毕业生。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及时组织面试、笔试等相关后续工作,签订规范合理的用人协议,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填写《青企协会员企业录用大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中青企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