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的通知
时间 : 2008-08-12
关于举办“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的通知
中青企协发[2008]7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等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商会),中青企协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引导青年企业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共青团中央、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将于东北亚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9月2至4日(1日报到,全天在长春龙嘉机场、长春火车站接站)
二、地点
吉林省宾馆(长春市人民大街2598号)
三、参加人员
1、北京等13个省(市)青企协(青商会)对吉林省有投资意向的会员各15名,省(市)青企协(青商会)1名同志带队;
2、对吉林省有投资意向的中青企协会员30名。
四、活动内容
1、参加东北亚青年企业家发展论坛;
2、参加第四届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开幕式;
3、实地考察投资环境。
五、有关要求
1、各省(市)青企协(青商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并于8月27日前将名单统一报至中青企协秘书处。中青企协个人会员直接报至秘书处。
2、活动期间,与会人员食宿免费,差旅费自理。
联 系 人:颜 滨 任 玲
联系电话:010-85212801,85212800
传 真:85212801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二○○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