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青年企业家先进管理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届“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设“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10名,“中国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