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团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各项工作部署,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拟于2019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推荐会员和理事会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推报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自愿遵守本会章程,热心青年企业家发展事业,具备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4)会员入会时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国有企业应为中央企业二级企业以上单位、或省级国有骨干企业班子成员;民营企业应为中型及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符合国家鼓励产业发展方向、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外资企业应为企业高管。
(6)所在企业在中国注册3年以上(含),企业规模和综合效益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成长性和代表性。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企业规模要求(见附件3),上一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
(7)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所在企业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发生因危害职工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出现重大违纪问题和违法行为。
2.理事条件
理事候选人从会员中择优提名,应为在省内有较强代表性,能够积极参加支持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活动和工作的人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产业方向。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企业,以及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科技创新企业。
(2)企业质量。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上一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近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年均不低于10%。
(3)社会责任。热心青少年事业,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
(4)席位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为省级、副省级青企协副会长或秘书长。
3.常务理事条件
常务理事候选人从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提名,应为在国内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选,并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业示范性。优先推荐所从事行业属国家鼓励方向(节能环保、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企业。
(2)企业代表性。按照行业分类应满足中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上一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
(3)热心协会工作。热心青年企业家发展事业,有意愿、有能力在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4)社会影响力。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公益等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5)席位常务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为省级、副省级青企协会长。
4.副会长条件
根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副会长候选人采取新任、连任两种推选方式,并具备以下条件。
(1)新任副会长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4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连任副会长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国有企业应为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或二级企业正职、或省级国有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民营企业应为大型及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于符合国家鼓励产业发展方向、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3)所在企业应为大型及以上企业规模要求(见附件3),在国内和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4)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有意愿、有能力、有精力参与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并作出积极贡献。
(二)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
个人会员规模约为2000名。名额分配根据各地区各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及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见附件1)。
2.产生办法
(1)会员候选人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合适人选。
(2)现有十一届会员中符合条件继续留任的,请有关单位征求其本人意愿后,推报至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该部分人选占分配推荐名额,并需填报提名推荐表和汇总表。
(3)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从会员中择优提名,由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综合考虑提出人选方案。
(4)席位理事、席位常务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为团体会员青企协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其中席位常务理事候选人原则上为省级、副省级青企协会长。
(5)副会长候选人由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后提名。
(6)团体会员按照条件、标准和分配名额,提出初步推荐人选,报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经审核通过的人选由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形成人选初步方案报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3.会员结构
(1)年龄梯次。35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会员比例不低于50%。
(2)产业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倾斜力度,更多关注科技创新企业和新经济企业。
(3)企业属性。企业涵盖多种所有制经济类型。其中,国有企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三)提交材料
1.本次推报工作采用线上方式,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负责指导、督促会员候选人按时完成线上材料提交工作。
2.会员候选人在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的指导下,需登录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ms.cyea.org.cn)如实填报个人及企业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请登陆系统后仔细阅读用户说明。
3.线上提交材料后,会员候选人需从系统直接下载《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二届会员候选人提名推荐表》(见附件4)并签字确认,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0月14日前报送推荐单位。
4.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需填写《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二届个人会员提名汇总表》(见附件5),按提名次序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
(四)会费标准(拟定)
每届四年,会费实行级差会费制度,按届一次性交纳会费。会员会费0.8万元/届,理事会费2.4万元/届,常务理事会费4.8万元/届,副会长会费24万元/届。
二、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推报工作
(一)推荐条件
1.会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敢闯敢试,勇于创新,守法诚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自愿遵守协会章程,能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4)入会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积极投身农业农村改革,在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作出贡献。
2.理事条件
理事候选人须从会员中择优推荐提名。
(1)有意愿参与协会工作,有能力承担和履行理事各项责任与义务。
(2)在投身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融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在参与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脱贫攻坚、带动农村青年致富等重点工作领域作出一定贡献,在区域内有一定示范作用。
(3)兼顾返乡创业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役军人等人群。
3.常务理事条件
常务理事候选人须从理事候选人中择优推荐提名。
(1)能积极参与协会工作,有能力承担和履行常务理事各项责任与义务。
(2)示范作用。在投身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融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在相关产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在区域内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3)社会效益。在取得经济收益、带动农民增收、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参与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脱贫攻坚、带动农村青年致富等重点工作领域作出较大贡献。
4.副会长条件
副会长候选人由协会秘书处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本人意愿,综合考虑后推荐提名。
(1)愿意为协会发展作出贡献,有能力承担和履行副会长各项责任与义务。
(2)引领作用。在国内或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在各区域、各领域或者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优先考虑全国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企业负责人,国家涉农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全国性农业创业大赛获奖青年等。
(3)社会效益。综合考虑在经济收益的代表性、带动农民增收的模式与效果、覆盖农民的范围与人数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社会效益,对符合国家鼓励产业发展方向、在参与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脱贫攻坚、带动农村青年致富等重点工作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名额分配
包括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团体会员30个左右,包括各省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各省级及副省级行政区划内从事涉农活动为主的青年行业性组织或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等。个人会员规模约为2000名,根据各省农业发展状况,参考上届会员数量进行分配,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见附件2)。
2.产生办法
由推荐主体根据名额分配等额推荐,推荐会员应综合考虑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候选人,通过对候选人个人素质、在投身农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示范作用进行综合评判后择优推荐,协会秘书处将引入第三方机构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候选人所在机构情况进行审核,保证信息真实。理事、常务理事人选由各单位参考名额分配从会员中提名,副会长候选人由协会秘书处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本人意愿后择优提名。协会理事会人选方案由协会秘书处综合考虑,报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3.会员结构
(1)年龄梯次。会员中35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会员比例不低于50%。
(2)从业领域。主要分为农业领域、涉农工商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美丽乡村建设领域等四类。原则上按照农业领域约占50%,涉农工商领域不超过30%,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美丽乡村建设领域各不低于10%的比例把握。
(3)产业委员会。为便于同业交流和工作开展,协会将设立7个产业委员会,分别是种植业、养殖业、园林产业、农产品加工、涉农工商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等。推荐会员时,要注明所属产业委员会。
(三)提交材料
1.个人会员候选人需填写《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个人会员提名登记表》(见附件6),并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2)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所在企业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4)电子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白色背景,竖版,JPG格式,照片文件不小于500K;命名格式为:推报单位名称—会员候选人名称,如:北京—xxx.jpg)。
(其中材料(2)、(3)非企业候选人可不提交)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需填写《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团体会员提名登记表》(见附件7),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等注册登记证明材料。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推荐机构填写《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提名汇总表》(见附件8),并于10月25日前寄送推荐材料的纸质版(盖章)到协会秘书处,同时发送扫描件至秘书处电子邮箱。报名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请关注“中青兴农汇”微信公众号,通过报名窗口(10月8日起开通)于10月25日前按规定提交填写。
(四)会费标准(拟定)
每届四年,会费实行级差会费制度,按届一次性交纳会费。会员会费0.4万元/届,理事会费1.2万元/届,常务理事会费3.2万元/届,副会长会费20万元/届。
三、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请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筛选,按照分配名额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人选推荐遴选工作,切实把政治可靠、发展良好,能够体现新时代青年价值追求的青年企业家、青年致富带头人代表推荐上来。
2.严格把关。严肃推荐程序,对照推荐条件和结构,对提名人选进行认真考察、严格审核。通过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途径,全面了解候选人政治素质、社会形象、生产经营等情况。
3.准确高效。按时收集会员候选人推荐表及提名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确保推荐材料准确、真实。在复审过程中,如发现推荐单位所推荐的会员候选人条件不符,将取消该会员候选人候选资格,同时取消推荐单位相应推荐名额,不再补报。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联系人:许 琦 徐志超
电 话:(010)85212378 1373916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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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联系人:甘小林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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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共青团中央南楼319室
邮 编:100005
附件:
6.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个人会员提名登记表.doc
7.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团体会员提名登记表.doc
8.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三届个人会员、理事、常务理事提名汇总表.xlsx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