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年企业家协会,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根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将于近期召开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十一届二次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5月5日下午至6日上午
会议地点:北京会议中心
二、会议内容
1. 审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2015年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规划;
2.审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2015年财务收支报告;
3.审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人事调整方案;
4.审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新动力行动方案》。
5.专题报告
三、参会人员
1. 中青企协十一届理事代表(原则上为常务理事);
2. 各省级团体会员单位分管书记和部长;副省级团体会员单位分管书记。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地高度重视,并于4月28日11: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会员部(电子版参会回执同时发送至邮箱);
2. 请参会代表于5月5日9:00-12:00在北京会议中心6号楼大厅报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电话:010-84901668)。返程时间为5月6日下午14:00前;
3. 参会代表须持本通知报到,理事会期间的食宿、活动费用由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4. 根据北京会议中心相关管理规定,非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不予安排食宿。
联系人:郭正光许琦
联系电话:010-85212378;010-85212449(传真)
电子邮箱:cyea_member@163.com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6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