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帮扶城市困难青少年”活动的通知
中青企协发[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各副省级青年企业家协会,各中青企协会员:
为积极响应共青团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动员广大青年企业家回报社会,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决定开展“帮扶城市困难青少年”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二、基本内容
(一)依托城市社区,帮扶城市困难青少年和进城务工困难青年。重点时段为
(二)集中开展“百城万企进校园”活动。重点时段为
三、示范工作项目
服务月期间,团中央将确定“服务城市社区困难青少年全国统一行动日”。各省区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和副省级青年企业家协会要动员青年企业家积极参与统一行动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引导青年企业家把帮助城市困难青少年作为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实践途径,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按照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统一安排,积极部署、迅速行动、形成声势,力争在春节期间掀起活动热潮。各级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副会长、副秘书长,“优秀青年企业家”、“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奖”、“青年创业奖”获得者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响应、率先垂范。
2、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各省区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和副省级青年企业家协会要结合实际,确定1-2项重点工作内容。要制定详细的目标方案和实施计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细化帮扶内容,做到措施切实,成果真实。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典型人物和实际成效,鼓励广大城市青年特别是城市困难青年树立远大理想,不畏艰难困苦,勇敢走向社会,投身就业创业实践;引导更多的青年企业家弘扬社会和谐文化,自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年就业创业,共同帮助困难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深化活动成效。
各省区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和各副省级青年企业家协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