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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十一届二次理事会人事调整工作情况说明
时间 : 2016-06-08

中青企协发〔20165

按照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书记处指示精神,根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相关要求,经201655日中青企协十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协会《章程》和十一届会员推选条件,经下发通知、团体推报、严格择选、反复沟通、初步拟定、推报候选人、理事会表决等环节,共增补会员319名。其中:新增补会员223名,理事96名(含席位理事9名),常务理事40名(含席位常务理事11名),副会长3名,常务副会长1名,会长1名。

从会员特点来看,本次会员推选工作突出了代表性、广泛性、引领性、成长性。

1. 代表性。一是充分考虑企业家在本行业的影响力。理事以上企业家大多在本行业名列前茅,或对青年创新创业具有较强示范效应。会员中营业收入达100亿以上企业有11家,营业收入达到50亿-100亿企业13家,营业收入达到10亿-50亿企业25家,营业收入达到1亿-10亿企业102家。二是充分考虑企业家本人政治觉悟、知识水平、企业家精神和公益理念方面的代表性。会员中获得省级以上“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担任省级以上青年联合会、青企协、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职务的企业家51名。

2. 广泛性。会员企业中,国企占18%,民企占67%,股份制企业占15%;会员中男性占89%,女性占11%;汉族占93%,少数民族占7%;中共党员占46%,共青团员占2%;群众占43%;民主党派占8%;无党派占1%

3. 引领性。一是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压缩了矿产资源企业在协会会员中的构成比例,优先推选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企业。二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增加了双创+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新业态领域的企业家,尤其是信息技术服务、现代农业方面企业比例提高幅度较大。

4. 成长性。一是关注35岁以下青年企业家成长。会员中35岁以下企业家占总人数的37%,其中推选理事以上人选中35岁以下企业家所占比例有较大提升;二是注重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大对科技类成长型企业的支持,适当放宽了对青年创业具有较大示范价值的企业推选条件。三是关注“创二代”企业家成长,慎重择选部分二代企业家代表入会。

从行业方面来看,排位靠前的行业依次是:

1. 制造业(54  18%

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9  13%

3. 金融业(30  10%

4. 房地产业(27  9%

5. 建筑业(24  8%

6. 综合产业(21  7%

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8  6%

8. 农林牧渔(155%

9. 批发和零售(15  5%

10.其他(5719%

二、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选情况

在会员候选人推选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第十一次换届大会会员择选标准,对推报候选人进行初审,筛除不符合年龄、规模、职务等要求的企业家8

(一)理事推选条件

新增补理事人选在符合会员基础条件和充分尊重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意见的同时,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产业结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属于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企业;

二是企业规模。所在企业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

三是公益责任。所在企业热心公益事业,企业家本人多次支持公益活动。

(二)常务理事推选条件

新增补常务理事人选在符合理事基础条件的同时,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产业结构。属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属于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和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

二是企业规模。所在企业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

三是引领作用。所从事行业属于国家鼓励方向、对青年创业有较大示范价值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候选人推选情况

根据协会《章程》相关要求,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人选由团中央书记处提名。

根据有关规定,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同志不再担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十一届会长。经理事会表决,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潘刚同志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十一届会长。

经理事会表决,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杨松同志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十一届常务副会长。

新增补副会长人选在符合常务理事基础条件的同时,重点考虑如下因素:

一是行业影响力。属于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二是企业规模。所在企业年营业收入50亿以上;

三是社会影响力。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担任全国青联委员等省级以上社会团体职务,对共青团组织作出突出贡献。

四是创新能力。符合“互联网+双创+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方向,属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现代化服务企业可适当放宽

四、组织人事调整工作

1. 免去部分中青企协十一届会员资格

因汪敏辞去公职,经团中央书记处研究决定,免去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党组副书记职务。经理事会表决,按照理事会相关程序免去其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等协会职务。

因城市青年工作部郭美荐、马兴民工作岗位调整,经理事会表决,免去郭美荐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等协会职务,免去马兴民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协会职务。

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等30人因个人工作单位变动和岗位调整等情况,经本人申请并与推荐单位协商,按照协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经理事会表决,同意其不在协会任职。

名单如下:马兴民、马超、王栋、王航、王凯枫、卢建波、吕波、吕国运、刘、江武军、孙建新、肖勇、沈继军、陈勇、陈龙仁、汪敏(女)、林强、林型政、胡江锋、袁超、贾跃亭、柴彦龙、徐新胜、唐云松、涂晶(女)、谈笑、郭美荐、黄斌、寇小艳(女)、程鹏、程阿罗、谭峰、薛延江。

2. 指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工作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涉嫌严重违纪。经理事会表决,免去上述人员指导委员会成员职务。

为促进协会创新创业创优领域的工作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拟增补3名投资人担任指导委员会成员

3. 席位常务理事、席位理事调整工作

因部分团体会员单位席位常务理事、席位理事工作岗位变动,调整席位常务理事11人,调整席位理事9人。



附件1: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副会长名单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副会长名单.doc


附件2: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增补名单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增补名单.doc


附件3: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增补名单


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增补名单.doc